您的位置: 首页 >学生管理>通知公告>详细内容

通知公告

淮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 “最美高校辅导员”“最美大学生”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5-10-28 09:49:16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各学院:

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、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《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“最美高校辅导员”和“最美大学生”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》(皖教工委函〔2025〕374号)精神,现组织开展我校推荐评选工作,旨在选树我校辅导员与学生先进典型,充分展示师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范围

(一)“最美高校辅导员”推荐范围

  全体专职辅导员。

(二)“最美大学生”推荐范围

全校注册在籍的中国籍学生(包括研究生、本科生)。

二、推荐条件

(一)“最美高校辅导员”评选条件

1.政治信念坚定,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,坚持好、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不断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模范担当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初心使命。

2.师德师风优良,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,坚持“四个相统一”,做“四有”好老师,当好学生“四个引路人”,做学生为学、为事、为人的示范。

3.素质能力过硬,情怀深、思维新、视野广,在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,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、有亮点、有创新。

4.育人实效突出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、思想引导、情感疏导、学习辅导、行为教导、就业指导,在党的创新理论宣传教育、“一站式”学生社区建设、学生社会实践、学生心理健康、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等工作中,担当作为,作出积极贡献,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,得到学生广泛认可。

5.示范作用显著,担任校级及以上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,能够发挥自身工作优势和科研教研专长,引领带动一批辅导员成长发展,在校内外发挥示范作用,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质增效。

6.参与推荐时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5年,事迹主要集中在近三年(2022年9月起),且2024年以来有突出表现。

(二)“最美大学生”评选条件

1.理想信念坚定,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,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,坚持学思用贯通、知信行统一。

2.爱国情怀深厚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,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,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,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。

3.自身本领过硬,人文素养较高,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,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,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、成长成才。

4.品德修为较高,主动向英雄学习、向前辈学习、向榜样学习,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、积极传播者、模范践行者,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、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。

5.推荐人选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(2022年9月起)。

6.已获全国“大学生年度人物”、安徽省“最美大学生”“大学生年度人物”称号者,不再参与本次推荐。

三、推荐流程与材料要求

(一)“最美高校辅导员”推荐

报名方式:

符合条件的专职辅导员自愿申报。

报送材料:

1.《2025 年安徽省“最美高校辅导员”推荐表》及事迹材料;

2.学生辅导工作案例1篇(含案例简介、分析、思路举措、经验启示,2000字以内);

3.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材料1份(含建设情况、团队成员、工作成效、学校支持投入,2000字以内,非工作室主持人可说明个人在思政工作中的特色贡献);

报送时间:

请于2025 年11月3日上午下班前将材料报送至学工处杨幼华老师处(联系电话:18805612207;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杨幼华OA邮箱,纸质版交至相山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党员活动室)。

(二)“最美大学生”推荐

推荐方式:

各学院组织内部评选,确定1名推荐人选。

报送材料:《2025年安徽省“最美大学生”推荐表》及事迹材料。

报送时间:

请各学院于2025年11月3日上午下班前将材料报送至学工处古莱吾再丽老师处(联系人:古莱吾再丽;联系电话:3801180;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古莱吾再丽老师OA邮箱,纸质版交至滨湖校区一期行政北楼314办公室)。

特此通知

 

 

附件:

    1.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“最美高校辅导员”和“最美大学生”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.pdf

            2.2025年安徽省“最美高校辅导员”推荐表.doc

    3.2025年安徽省“最美大学生”推荐表.docx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学生工作部

2025年10月28日


终审:学生工作部(处)
分享到:
【打印正文】
×

用户登录